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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举行“12•4”法制宣传日“法律进课堂”活动

作者:胡晓敏 时间:2013-12-09 08:46 来源:市委党校 【字体:

  12月4日,市委党校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法律进课堂”活动,也是该校举行第十九次学习大讲堂暨中心组活动。目的是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平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副校长王西川主持会议,全体教职工参会。
  本次“法律进课堂”活动,由政治法学教研室主任于兴江副教授主讲,他为大家作了题为《法的主要特征之悟》,他的讲座分三部分进行:一、法的规则性,二、法的管理性,三、法的价值性。
  讲座中,于老师通过现实生活中的“剁手指”、“上厕所”、“鲍律师”、“德国杮子”、“门后公示”、“追来的官司”、“退款与转让”等中外著名案例阐述了自己多年来教授法律对法的基本特征的感悟。
  最后,王西川在点评中指出,本此讲座是该校今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一部分,于老师将自己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的感悟,听后使人受益匪浅。法律作为调整社会的底线,也希望大家在工作、生活中做学法、知法、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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