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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启动

    作者:孙腾 谭勇 时间:2013-09-16 10:43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9月1日起,镇坪县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续保工作启动,本次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10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今年该县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较往年相同:成人个人缴费160元(“三类”人员1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20元(低保、残疾儿童20元)。重残和“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由当地政府全额补助。
      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医疗费用支付限额较往年有所提高,成人最高限额为6万元,学生儿童最高限额为8万元。参保居民在县内二级、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分别可达80%、90%(除去起付费和自费费用)。对门诊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医疗费按80%的比例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可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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