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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是什么?发放标准是多少?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3-60098 发布日期 2013-08-07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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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是什么?发放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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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扶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省;②1973年到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③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现存活一个女孩的,年满55周岁)。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我省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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