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石泉 > 正文内容

    石泉县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活动

    作者:郭家斌 时间:2013-01-14 14:22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劳动市场环境,维护“双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石泉县及早行动,于2012年12月起由该县人社局牵头,抽调县人社、住建局、工商、公安、总工会等部门10余名干部,组成两个联合执法组,组织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实效。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6户,涉及劳动者2532人,其中农民工2532人;清理整顿职业中介组织3户、用人单位25户,为87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0.5万元。
      充分准备,广泛宣传。印制了“建设单位须知”、“建筑施工企业须知”、“农民工维权卡”、“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简易文本”、“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材料,工作人员在工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与用人单位、农民工进行交谈,大力宣传讲解《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动者了解法律政策、改进管理办法、掌握维权手段。
      严查细问,现场整改。工作人员每到一个工地,找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填写调查登记表,查看用工管理资料,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明细表、考勤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竖立农民工公示牌等逐一落实。发现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当场进行协调处理,对此次活动中,在工地现场处理了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以案普法,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起到了很大的教育作用。
      总结经验,规范用工。通过检查,及时总结一些好的经验作法,在各企业之间进行推广。通过及时向各企业推广好经验,有效促进了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