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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2-49781 发布日期 2012-10-09 10:52
    来源
    内容概述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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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依据

    卫生部第52号部令《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事项申办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3、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4、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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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屈孝旭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