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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落实十项措施支持微型企业发展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2-46976 | 发布日期 | 2012-06-06 15:47 |
来源 | 市工信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落实十项措施支持微型企业发展 |
石泉县把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作为“扩投资、兴产业、惠民生、促和谐”的最重要抓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较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实抓紧抓好。经过实践成效明显,石泉的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实体经济企业数量得到增长,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
2011年6月,石泉县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初就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创造有利于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微型企业蓬勃发展。后多次经过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出台了《石泉县关于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十大措施”来落实支持微型企业发展。
通过全力落实各项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一年来,在石泉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微型企业数量比往年增长了两倍多。石泉2011年实现生产总值增长15.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8%,工业增加值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7.6%、18.5%。今年一季度,该县各项工作又实现了首季“开门红”,实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7.5%,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增长55.35%,二三产业发展增速列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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