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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在汉滨区检查指导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

    作者:黄芳 李开武 时间:2011-11-21 08:28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打印

      11月18日下午,市教育局局长马恒昌带领市局安全科、汉滨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先后深入到汉滨区滨江幼儿园、朝阳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检查指导校车安全工作。
      滨江幼儿园紧邻江北大道,来往车辆密集,附近在建工地较多,重型车辆过往频繁,幼儿安全监管责任重大。马恒昌仔细查看了幼儿园周边环境及院内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后,详细询问并查看幼儿园校车车况及驾驶员情况,全面了解幼儿园上下学接送距离及车情路况。马恒昌在检查中要求:幼儿园要加强校车监管及家校联系,要继续加大校园“三防”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提高门卫安保监管责任,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目前该幼儿园现有核载9人校车一辆,马恒昌仔细查看了校车车况和驾驶资格相关手续,并来到幼儿食堂、活动室查看了卫生安全状况。
      在朝阳幼儿园,当得知该幼儿园现有核载9人校车六辆,其中五辆车是租用社会车辆时。马恒昌指出:对于学校租用社会车辆的,必须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校方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马恒昌在仔细查看了幼儿园与车辆租赁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以及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资质证书等相关手续后。他强调: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按规定严格校车管理,各项制度必须建立完善,手续齐全,做好日常行车记录,校车安全管理要做细、做实,确保安全,学校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严防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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