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石泉 > 正文内容

    石泉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作者:王洪宝 张会军 时间:2010-12-30 08:59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双节”临近,为深入推进“百日整治”活动,严防严打少数不法分子伺机跨县跨区域偷运、贩卖、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该县从12月下旬开始起,决定由石泉林业部门联合工商、公安、森林公安、检查站等,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打击“四个集中”的原则,扎实开展冬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以此从源头上净化节日市场。
      本次专项行动,目的是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以及打击手段,促使大众形成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共识和生态、健康的餐饮习惯。一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各村护林员的能动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标语、告知书等各种宣传方式,大造声势,做到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知识进村组、进农户、进市场、进宾馆、进饭店,并重点在各大农贸市场、超市以及池河、饶峰、两河、后柳、熨斗、迎丰等重点乡镇集中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悬挂宣传标语。二是深入林区集中开展一次打击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对发现偷运、屠宰野生动物的举报人实行重奖,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三是重点整治全县各农贸市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有从人工养殖场进货证明并依法获准经营的除外),加大对非法出售野生动物业主的处罚力度,凡查实并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对制造、出售猎捕野生动物的铁夹、铁套等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并加大收缴力度,全力收缴违法分子的作案工具,加大处罚力度。四是集中对各大酒店、饭店、农家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清理排查,做到事前告知,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