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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龄补贴从10月起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按月发放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0-34350 | 发布日期 | 2010-10-15 10:34 |
来源 | 新华网陕西频道 | ||
内容概述 | 陕西高龄补贴从10月起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按月发放 |
新华网陕西频道10月14日电(记者梁娟)记者13日从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获悉,陕西省80-89岁的老人从10月1日起纳入了高龄生活保健补贴政策享受范围,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50元的补贴,同时,90-99岁和10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不同程度提高。
据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介绍,陕西省从10月1日起调整老年人高龄生活保健补贴政策,其中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给5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
此前陕西省实行的2005年出台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5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100元。但是各地在实际执行中,有的已经将80岁以上老人纳入享受补贴范围,部分市县还放宽至更低的年龄,扩大了享受范围,有的将90岁以上老人的补贴标准适当提高。
陕西省出台的高龄生活保健补贴新标准是全省统一要求的最低标准,各设区市根据各自实际,按不低于这个标准的原则确定,同时各地政府已经制定出台的老年人其他优待政策继续执行,执行时“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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