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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2010年女兵公开征集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34078 发布日期 2010-10-09 09:25
    来源
    内容概述 安康市2010年女兵公开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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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适龄女青年及家长们:

      我市今年已全面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工作。现将征集范围、条件标准、程序方法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010年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其它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今冬女兵征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9月底至10月25日,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10月26日至11月5日,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持此表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二)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初审初检工作由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前5天逐人通知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按市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
      (三)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设置封闭式体检站对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应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
      (四)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工作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上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网上自行打印)。
      (五)审定新兵。审定新兵工作由市级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区分高中、高职(专科)、本科不同学历类别,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六)公开公示。对网上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外醒目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
      四、优先征集
      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征集。对没有进入网上初选范围的优先征集对象,持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信直接参加应征。优先征集对象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并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入伍手续。
      市征兵办电话:0915-3649015 13992521521


    安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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