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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着手调整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32602 发布日期 2010-08-31 09:56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我市着手调整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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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视频会议,专题安排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我市按照省上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落实部门和人员,取消节假日,积极开展工作,确保2010年1月底前普调到位。
        本次调待范围为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原则是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强调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年龄等挂钩,既体现效率又体现公平。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进行调整,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0元,让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体现了 “多工作、多缴费、退休后可多领养老金”的效率因素。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调整后,再按退休人员年龄,即:对192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30年1月1日至1934年12月31日出生的(80岁以下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75岁以下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4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0元。重点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同志予以倾斜,体现社会对老同志的照顾。
        特种调整,即适当倾斜方面,除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进行适当倾斜外,我省根据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状况,从我省的实际出发,对1969年底前参加工作并于2003年底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在900(含9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900元至1000(含1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增加后不足970元的,补足到9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1000元至1100(含11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增加后不足1065元的,补足到1065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1100元至1200(含1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增加后不足1160元的,补足到116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12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增加后不足1255元的,补足到1255元,体现了对这部分退休相对较早的退休人员的适当照顾。
        2010年是第二个“三年连调”的最后一年,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适时出台政策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将研究制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以更好地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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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