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保密办(局),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法规规定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涉密计算机及涉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市委保密委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经过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确定安康市信息办等6个单位(名单附后)分别为我市涉密计算机及国家秘密载体定点维修、复制、销毁单位。今后,各机关、单位的涉密计算机及国家秘密载体必须由保密定点单位进行维修、复制和销毁。如违反规定,委托非定点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或打印、销毁秘密文件、资料造成泄密隐患和泄密事件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附:安康市涉密计算机及国家秘密载体定点维修、复制、销毁单位名单
中共安康市委保密委办公室
安康市国家保密局
201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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