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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8月12日省粮食局召开的全省救灾粮供应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8月1日至10月31日(92天),省上有关部门为因灾生活困难的“三无”(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无收入来源)人员每人每天供应0.5公斤成品粮。
据悉,此次救灾粮供应品种依据各地饮食习惯,对陕南3市供应50%的大米和50%的面粉,对其他各市全部供应面粉。此次救灾粮供应实行原粮提货制和成品粮送货制,原粮折合成品粮,面粉折率为67%,大米折率为62%,面粉为“特制二等”,大米为“标准一等”。各受灾县民政部门负责依据省政府确定的救助对象(“三无”人员)核定上报需救助人数和救灾粮接收库点,各受灾县粮食局负责核实上报县级储备粮数量、质量以及确定承担救灾粮加工任务的企业。出库的储备粮必须符合国家储备粮质量标准,并提供具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救灾粮运输车辆由承担加工任务的企业自备,并统一制作悬挂“陕西省救灾粮运输专用车辆”标志牌,在供应期间免收救灾粮在省内运输的路桥通行费用。
救灾粮的结算方式为,原粮出库费用按每吨30元标准执行。原粮及成品粮运输费用、加工费用、装卸费用和包装费用等,原则上由加工企业从原粮加工的副产品收入中抵顶,不足部分由接收救灾粮的市县民政和财政部门直接对加工企业清算。原粮的结算价格按照市场采购补库成本加原粮出库费用确定,所需结算资金由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后将资金逐级拨付给储备粮出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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