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严禁多警种跨区域检查,严禁对旅馆客房普遍进行检查,影响旅馆正常秩序,违反措施规定的民警一律辞退。
措施中规定,公安机关对旅馆业实行治安管理,主要是指导,监督旅馆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业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依法查处违章违规经营人员以及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对旅馆业进行检查时,须经市、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人或派出所所长在管辖范围内批准,检查时着警服,持“两证”(警官证、治安检查证)检查,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民警和业主签名。民警根据线索和疑点对相关旅馆的客房进行检查时,必须在旅馆负责人的配合下进行,严禁对旅馆普遍进行检查,严禁跨辖区、跨警种多头检查。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严厉查处旅馆经营者从事、组织“黄、赌、毒”等非法犯罪活动,对查处不力、放纵、包庇从事“黄、赌、毒”的,经上级治安部门查实后,在依法处理经营者的同时,还将处理有管辖全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严禁利用职权向旅馆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一经发现查实,对单位领导就地免职,一般民警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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