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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4-12-26 至 2025-01-17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康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深入抓好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市实际,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7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邮政编码:725000
      联系电话:0915-3291209    
      电子邮件:263340814@qq.com


      附件:1.《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

         2.解读说明


    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国务院关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康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等文件要求,起草形成了《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征求了两轮意见建议,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了司法审核,形成此稿。
      三、主要内容

      《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正文、附件两部分,正文含三个版块,分别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其中总体目标明确了具体工作指标;重点任务涵盖5个方面,18条具体任务,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减排等措施,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巩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成效;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分别是完善政策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严格监督执法、加强组织领导。附件为《各县(市、区)2025年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和《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指标任务及各项工作的市级牵头部门。


      意见反馈:https://www.ankang.gov.cn/Content-2796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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