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建筑业作为第二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传统产业,也是基础产业,更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涉及千家万户、城乡建设、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9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22〕19号),为加快推动我省建筑业发展提质增效,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近年来,全市建筑业深入贯彻《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5〕7号),紧扣“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转型升级”这一主线,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经济总量大幅增加,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富民强市作用明显,拉动效应日益显现,成长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但是,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我市建筑业存在产值增速下滑、行业发展不平衡、核心竞争力不强、技术人才不足等问题,建筑业企业生存竞争相当激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我市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帮助解决建筑业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了《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实施意见》起草的主要依据是《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22〕19号)《陕西省住建厅等17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21〕1016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21〕14号)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市住建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在深入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相关地市先进经验完成了《实施意见》的初稿。2023年1月28日,在省委省政府文件基础上,函询各部门对建筑业发展的进一步支持政策,在充分吸纳后形成了《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2月6日,书面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结合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了《实施意见》的送审稿。3月29日,局务会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审定,经修改完善后,完成了文件的起草过程。4月26日,报请省住建厅审查同意。经与市委办沟通,认为《实施意见》不符合中央办公厅《规范地方党委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建议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6月25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公示结束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按照审查要求,10月18日,组织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市建筑业协会和部分建筑业企业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并就有关奖补政策措施制定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书面咨询。经过市司法局三次合法性审核、反复修改后,于2024年1月11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施行。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安康实际,明确了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21条具体政策措施,构建了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
(一)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主要从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加强项目扶持供给、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转型等方面优化建筑产业结构,解决企业培育壮大、提升核心竞争力等问题。
(二)实施绿色建筑推广工程。主要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两方面,着力推动建造方式转变,提升建筑绿色化水平。
(三)支持建筑业创新发展。主要从坚持设计引领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强化行业人才支撑等方面,推动科技创新在建筑领域应用发展。
(四)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主要从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两方面,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的完善发展。
(五)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主要从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工程担保保险制度、加强建筑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体系,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六)优化建筑行业发展环境。主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落实降本减负、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