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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联调”化矛盾 “无忧调解”解民忧 ——旬阳市“三力联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旬阳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08-31 09:50 来源: 【字体:

  近年来,旬阳市积极把“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治理方式引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领域,针对社会矛盾呈现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总量高、法院民商事诉讼案件总量高、信访案件总量高的“三高”问题,积极探索构建市镇村三级书记主抓、人民调解组织主导、行政司法道德三方力量主调、各类专业调解组织主动的“三力联调”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力量分散、效率不高、反复性强和公信力低等难题。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乡村调解工作体系。在市级组建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三力联调”领导小组,各镇、村(社区)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三级”书记抓乡村调解的组织领导体系,极大提升乡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在镇村组建“三力联调”乡村调解组织,选配镇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组成行政调解队伍,选配派驻辖区的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司法助理员组成司法调解队伍,选聘“乡村精英”、“道德模范”、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和乡贤能人组成人民调解道德队伍,通过行政促和、司法判和、道德说和,促进矛盾化解,形成“各级党委牵总,人民调解主导、行政调解参与、司法调解助力,专业调解支援”的“党建+行政+司法+道德+专业”的“1+3+1”集中统一联合调解新模式。
  (二)规范制度流程,提升乡村调解工作质效。强化滚动排查。着力构建“三早三前”矛盾纠纷排查预防新机制,建立村(社区)“日排查日调处、周汇总周研判、月总结月上报”、镇级“半月一排查、一月一汇总、一季一研判”、市级“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评、一年一奖补”机制,切实做到苗头隐患早发现、情报信息早报告、纠纷事态早稳控,确保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实行分级调处。村(社区)对本辖区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调处,镇级负责调处跨村或村级调解失败上交的矛盾纠纷,市级负责调处专业性行业性或跨镇的矛盾纠纷,厘清调解责任,既避免“矛盾上交”,又防止“矛盾下推”。注重终结引导。规定一起矛盾纠纷镇村累计可以组织三次调解,三次仍然调解失败的由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作出调解终结,并通过法治教育、法律援助、思想疏导、诉讼指引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把矛盾纠纷导入司法“诉讼绿色通道”解决,有效破解矛盾纠纷久调不决、越闹越大而司法程序迟迟无法介入的尴尬局面。
  (三)强化司法保障,增强乡村调解工作公信。建立司法确认制度。调解成功案件,动员当事人提起司法确认,依法固化调解成果。建立诉调“绿色通道”。市法院专门制定出台“诉调对接”办法,通过减免诉讼费用、缩短立案受理时限、提高审理效率、开通网上立案通道、搭建诉讼咨询热线、开展“上门立案”等举措,解除群众“官司难打”的后顾之忧,提高调结案件诉讼导入率。加强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建立调解终结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动员广大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公益活动,为调解终结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写诉状等方式减轻群众诉讼成本,强化诉讼便民服务,提升调结案件诉讼导入率。建立速裁快执制度。市法院专门成立“速裁中心”,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三调终结案件,按照简易快审程序及时做出裁决。
  (四)强化激励约束,增强乡村调解工作保障。落实经费保障。市级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按照全市人口人均1元、镇级按照辖区人口人均2元、村级按照每村每年5000元的标准,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将各镇专职调解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激励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以案定补”长效机制,按照每年“最低50万、最高不设限”的原则,将人民调解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最低100元最高1000元的标准落实调解补助,激励形成广大调解人员主动寻找纠纷调解的良好格局。强化基层基础。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均严格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五有”: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纠纷调解回访记录簿、有纠纷调解统计台账、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工作场所即调解室(庭);“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报酬落实;“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规范化管理标准建好市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做到人员专业化、制度法制化、流程规范化、阵地标准化、调解常态化。严格考核奖惩。把“三力联调”乡村调解纳入综治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管理镇(单位)的重要认定指标,建立了调解案件与治安、信访、诉讼案件比率考核制度,推动调解工作高效推进。同时,市委、市政府及时评选表彰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3年评选表彰一批“金牌调解员”,激发调解动力,打造调解合力。目前已表彰命名 “金牌调解员”两批20人。
  二、取得成效
  通过积极推行“三力联调”治理模式,提升了乡村调解的合力和效力,进一步筑牢了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的早、发现的了、化解的好、稳控的住。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65件,调处成功12027件,调解成功率98.06%,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3450.53万元,累计兑付“以案定补”资金184万元,矛盾纠纷从2018年2765件下降至2023年1027件,同比下降62.86%,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极大缓解了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全社会齐抓共管乡村调解新局面初步形成。
  这一创新做法有助于提高调解效率,促进乡村善治,也得到中省市各级领导的肯定,2018年以来,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陕西政法》《人民调解》等多家媒体、杂志多次报道和刊发,2019年安康市司法局在全市全面推广,2021年7月《帮忙有一套》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在陕西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2021年荣获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今年3月份又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3月29日《陕西日报》以《“毛公山茶话”:以情说理,以案说法》为题再次进行宣传报道。
  三、实践意义
  “三力联调”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力量融合、政策整合、法治促合、感情弥合、大家说和”,初步实现了政府、当事人、群众“三方参与、三措并举、三治融合、三方满意,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增强了调解公信力,压降了协议毁约率,节约了社会治理成本,推动了乡村善治有序。将法治的强制性、行政的救济性、道德的教化性有机统一于一事一案,转换了治理新思路,提升了治理新动能,为基层治理者找到了良法善治硬抓手、为普通百姓提供了化怨解忧好平台、为政府社会搭建了促进公正好载体,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破难题、上水平、管长远的重要抓手。
  (一)“三力联调”强调组织建设,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形成市、镇、村“三级书记”主抓,“行政+司法+道德”三方力量集中联合统一调解模式是应急联动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完美体现,提高了治理效率,降低了治理成本,减轻了百姓诉累,实现了共赢局面。
  (二)“三力联调”建立制度机制,有效增强了基层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联合调解、分级负责、三调终结、分流导控、法律援助等制度,开通调诉对接绿色通道,成立速裁法庭,在实现快审快结的同时,切实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三力联调”坚持问题导向,有力促使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社会治安公众安全感、平安创建知晓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群众满意率、政法工作群众满意度“五上升”,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四)“三力联调”注重系统集成,形成了“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格局。组成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支精干高效的队伍,健全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探索出了司法、行政、道德“三力联调”的新途径,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形成了联系服务群众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