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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积极破解物业管理难

    作者:杨刚 时间:2023-12-15 09:00 来源:汉滨区 字号: 打印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及时保障汉滨区承接中心城区(不含高新区)物业服务事项无缝衔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日前,汉滨区委编办积极作为,主动调研论证,加强与市委编办对接争取,经市委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汉滨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印发《关于汉滨区承接中心城区物业管理事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对其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主要职责等事项进行明确,有效解决中心城区物业管理承接和全区物业服务管理难题。
      今年以来,根据中省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精神以及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的监管体系要求,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将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管理职能职责全面下划交由汉滨区政府负责。如何破解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管理承接以及全区物业服务管理难题?汉滨区委编办将物业服务管理列入重点民生机构编制保障事项,聚焦“四下基层”活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住建部门、镇(街道)和物业小区有关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密切与市委编办联系对接,通过积极争取,汉滨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获批复成立。
      汉滨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成立后,将进一步理顺该区物业服务管理体制,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保障物业管理权限下划有序承接、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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