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我市10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作者:王劲松 龚敏 时间:2023-04-26 08:5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打印

      近日,从农业农村部获悉,我市汉滨区新禾丰烟叶生产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汉阴县凤凰山茶业专业合作社、宁陕县梨子园养蜂专业合作社等10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农业农村类7家、林草类1家、供销类2家,入选数量居全省前列。
      近年来,安康市按照“百社引领、百场示范”的总目标,在注重数量发展的同时,从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入手,加大规范运行指导,助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市培育农民合作社7760家,入社会员22.5万户,带动农户18.9万户,培育国家级示范社31家,省级示范社80家,市级示范社220家。农民合作社为发展现代农业、助推农村经济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安康市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名单(10个)

      安康市汉滨区新禾丰烟叶生产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汉阴县凤凰山茶业专业合作社
      汉阴县平梁镇嘉木田源茶树良种专业合作社
      宁陕县梨子园养蜂专业合作社
      紫阳县贡茶园茶叶专业合作社
      旬阳市金田元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旬阳县大坪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
      旬阳县冷水河生态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
      安康兴中坝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镇坪县华硒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张子怡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