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三位一体”考核办法下发后,白河县认真总结多年来“红皮书”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乡镇、县直部门和中省驻县单位严格实行“三位一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奖惩分明,坚持做到“四个对接”。
一是与领导干部升降去留对接。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公论用干部,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时,充分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对连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中优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或推荐为副县级后备干部。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被确定较差等次的乡镇和部门,其主要领导予以降职或免职。在县直重要部门和乡镇党政正职调配中,均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前三年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由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和县委常委会推荐提名。两年来,有5名干部从乡镇和一般部门被调整到重要部门任“一把手”,有2名科级领导干部因工作不力,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排名末位被降职使用。
二是与物质奖励对接。县上拿出百万元奖金,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2008年,县委、县政府对获得综合奖前三名的乡镇,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并对在项目建设、劳务经济、计划生育、“双创”工作、重点工程援建、支持地方发展方面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单项奖励。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县直部门和中省驻县单位,也分别给予1万元、8000元、6000元的经济奖励。
三是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对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其党政正职民主测评优良率达到规定比例的,个人年度考核优先进入优秀等次,并奖励单位优秀公务员指标1名;确定较差等次的单位,其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均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四是与评优树模对接。凡连年考核排名在前的单位,在评选表彰各类先进时,优先被推荐提名;排名靠后或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评优树模和一切受奖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促其整改。2008年,有一个中省驻县单位年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且排列末位,被取消县内一切受奖和评优资格,确定为“全县最差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实施“三位一体”考核,把考事、评人、用人融为一体,动真的,来实的,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形成了抓落实、谋发展、促和谐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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