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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信息,公共卫生
    索引号 719776475/2023-035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2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23〕5号 公开日期: 2023-03-03 10:34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读
  • 市卫健委关于《安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一图读懂 《安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安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10号)要求,切实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以“补短强基”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明显跃升,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等综合能力迈上新台阶,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安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市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市级重点推进市中心医院江南院区综合能力提升和江北院区二期项目、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等扩容项目建设,力争到2026年,市中心医院建成陕南领先、全省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区域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秦巴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市人民医院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并建成市级肿瘤治疗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建成母婴康养中心和儿童保健中心,市级龙头医院得到全面发展,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织密城市医疗服务网络。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坚持网格化规范管理,由市中心医院和市中医医院等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为牵头,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与其他专科医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医养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3年底前,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到2025年底前,城市医疗集团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覆盖全城区。(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和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行动。针对县域疾病谱和患者外转情况健全诊疗科目,通过引进人才、改善设施、配置设备、对口支援等方式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水平。建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推动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完成我市6家“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任务,推动旬阳市人民医院、汉阴县人民医院、紫阳县人民医院、石泉县医院、汉滨区第一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完善人事管理、资源配置、政府投入、医保支付、价格调整和薪酬分配等机制,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和技术指导,稳步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水平。全市依托中心镇和特色镇卫生院规划建设10个以上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使其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与县级医院形成协同发展格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以我市及周边地区群众发病率排名靠前、死亡率和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提升心脑血管、呼吸(含尘肺)、消化、肿瘤、儿科、麻醉、重症医学等临床专科能力,力争建成省级以上重点专科10个,市级重点专科50个,推动眼科、老年病、康复等专科医院(诊疗中心)建设。加大对中医医院支持力度,遴选建设一批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建设1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4个省级中医优势(特色)专科。按照“共建共享、效率优先”原则,依托市级三甲医院构建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肿瘤防治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妇产生殖医学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心脑血管防治中心、运动损伤和康复医学中心等多学科集群,与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专科协作关系,形成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学科集群发展新局面。(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推动医疗机构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上门护理、居家护理等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提供精准用药服务。完善以市急救中心为龙头、县急救分中心为主体、二级及以上医院为支撑、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积极创建1个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强化药事管理,推进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落实落细。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依托市中心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完成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保证市级有1所达标的传染病医院。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结合实际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支持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或改造升级。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持续加强院感防控,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提升公立医院疫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市卫健委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人才支撑作用。继续实施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政策,其中不少于30%用于乡镇卫生院。实施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探索采用聘用、坐诊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委托、对口支援等柔性引才办法。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认真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临床培养和医学人文教育。持续推进“十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选派10名以上市级医学领军人才到国外(境外)深造,选派100名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到国内知名医院进修,选派1000名市县镇业务骨干到省市县进修培训,完成1万人次一般卫生人才的市县级短训或学术交流。强化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复合型护理人才。推动中医药师承教育规范化、终身化和制度化,实施多层级师带徒项目,促进中医诊疗经验与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发展。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加强医学杰出人才的培养,通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我省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我市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和优秀团队建设,到2025年底前,发展培养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特色专科人才和技术骨干40人,培养、评选一批中医名家,完成30个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北斗等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的融合应用。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水平、三级综合医院力争达到5级以上水平。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公立医院探索建设“智慧医院”,获得互联网医院授牌,实现“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全流程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开展“三医联动”综合监管,推动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整合型医院运营管理监测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数字化驱动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于大数据、云平台,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不同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时间消耗标准、费用消耗标准、药品消耗标准和耗材消耗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时间消耗等指标进行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经济活动和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信息化为支撑,健全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2022年底制定完成的医院加强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运营管理工作。(市卫健委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激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活力。在核准的用人规模内,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实行同工同酬。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持续抓好“两个允许”政策落实,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以上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调价条件的及时稳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实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确保2023年1月起3个试点县和1个试点单位正式运行,到2025年,按DRG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政策,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完善医保报销政策,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塑造优秀特色医院文化。总结提炼具有医院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和崇高的职业精神,践行人文医疗,打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有温度的医院,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强化患者需求导向,传承“大爱成就大医”的医者仁心,以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急难愁盼”问题。利用“互联网+”实现精准预约、建立“一站式”预约服务中心,解决患者挂号难、就诊反复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合理增加车位,解决患者就医“停车难”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引进第三方平台投入铺设取餐柜,达到用梯高峰时段“错峰分流”解决患者就医“乘梯难”问题。配备多种温馨设施,优化群众就医环境。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多项助老举措,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针对医护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努力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平台,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畅通培训、学习和晋升通道。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标准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健部门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大工程。领导小组秘书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督促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扎实组织实施。
      (二)加大投入保障。市、县两级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加大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县(市、区)政府继续按照编制数量将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70%以上和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公立医院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健全债务审批机制,杜绝违规举债。
      (三)严格绩效考核。市、县各级要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挂钩。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做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准确统计,将常态化监测评价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动态跟踪,定期通报进展。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调研指导,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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