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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三举措”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作者:刘星 时间:2023-03-07 08:49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打印

  为切实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住建局统一安排部署,科学谋划,精准用力,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推进环保督察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制定方案,压实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建局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住建系统环保督察整改统筹协调工作,从机构设置、资料准备、问题整改等方面,建立起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保障工作机制;二是结合住建部门实际,制定《市住建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照任务清单内容和部门职责分工,逐项落实责任,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强化督办,加快进度。充分发挥业务职能,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交办件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工作提示单》《任务交办单》等,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清仓见底、整改见到实效。目前,涉及住建部门牵头整改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3项,2项已整改完成,1项按序时进度正在整改。
  完善制度,定期调度。不断加强机制建设,一是建立调度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通过日常调度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将中心城市两厂(场)运行信息通过简报形式抄报相关科室、单位,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整改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要求,强力抓好整改;二是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下发以来,局整改办公室及时与相关责任单位沟通,每月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部门下达督办函,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按序时进度向市整改办汇报工作进展并及时报送整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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