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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发展论功过 凭实绩用干部

    作者:中共岚皋县委组织部 时间:2009-09-28 16:29 来源:中共岚皋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近年来,岚皋县委坚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凭实绩用干部工作机制,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树立了在一线识干部、主战场出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今年通过实绩考核和实绩结果的运用,提拔干部20名,从乡镇副职中选拔2名担任乡镇党政正职,部门重要岗位轮岗交流17名,其中党政正职10名,撤换了2名不谋事业、作风漂浮、政绩平庸、民意较差的干部,对4名实绩不突出、群众有反映的试用期干部延期转正,从而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上半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5.3亿元,同比增长16.1%,增幅位居全市第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增长63.8%,增幅位居全市第二;财政总收入7849万元,增长46.3%,增幅位居全市第一;农民人均收入1650元,增长28.1%,增幅位居全市第二。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都创下了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三大问题,催生凭实绩用干部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日益严峻的竞争形势,干部队伍建设中表现出诸多与经济建设不适应、不合拍的问题,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此,县委于2008年底专门成立调研组,利用半个月时间深入县、乡机关开展调研,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座谈,发现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亟待解决的三大共性问题。一是服务发展的动力不强劲。受市场经济冲击,干部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和只看待遇、不讲奉献等问题,少数干部还存在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心态,服务经济社会突破发展的能力不强、水平不高、动力不足。二是衡量评价的尺度不明晰。在对干部能力综合认定上,由于未形成一整套针对不同职务级别、不同工作岗位的评价标准,因此无法判定评价一个干部究竟要有多少群众认同,才算得上群众公认,考察得票数能否全面真实地反映一名干部的群众认可程度和实际能力等问题。同时,在现行的考核办法中,对干部“功过是非”没有具体的衡量标准,难以分清一个单位的干部与另一个单位的干部、一个层面的干部与另一个层面的干部谁优谁次,以至于少数干部中依然存在着“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三是考核考察的结果不精准。在干部考核中,多是采取领导干部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法进行,只反映考察对象好的方面和存在的不足,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干部的“显绩”与“潜绩”。同时,容易受单位主要领导等个别人主观因素影响,在考核会前统一干部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凭印象用干部、单纯凭资历用干部、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现象。县委通过多层次的研讨,认为破解这三大难题的秘诀在于机制建设,凭实绩用干部工作机制也就应运而生。

    三个环节,构建凭实绩用干部机制

    年初,县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凭实绩用干部工作机制的意见》,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起以考核定奖惩、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真正做到不能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能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第一,设置干部实绩认定指标。科学准确地设置实绩评价标准,是实绩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县委着眼于加快突破发展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易于量化、便于操作的原则,在总结各地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实绩考核的现行指标体系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充实和完善,对乡镇调整增加了招商引资、扶持壮大和当年新办企业、“三创”等考核指标,对县直部门将包村工作调整为“五个全局抓”(全局抓产业、项目、招商、旅游、三创)和职能任务两个方面,在共性指标中新增争先进位等考核项目。按照既定实绩考核指标分层次对考核对象进行工作实绩认定,单位党政正职工作实绩以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准;领导班子副职工作实绩以其分管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准;一般干部工作实绩以其承担的业务工作和单项重点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准。对年度综合工作实绩以县考评办核定为准;年度单项重点工作实绩以县级各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年度业务工作实绩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第二,运用干部实绩考核结果。围绕建立凭实绩选人用人机制,县委制定出台了《岚皋县促进科学发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实施办法》,推行并完善了“三位一体”实绩考核制度,对科级党政正职考核实行单位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社会各界定性评价、县级领导定量测评、考核组评价、单位综合考评“五配套”方式确定格次;对党政副职考核实行单位干部职工民主测评、分管县级领导定量测评、考核组评价、分管工作定性评价“四配套”方式确定格次;对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实行群众公认度测评、年度目标定量考评、县级领导评价、考核组评价“四配套”方式确定格次,评定为优秀格次的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对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别位列乡镇和县直部门第一名的,单位领导干部增加一个优秀指标;位居序列前三名的,单位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增加5个百分点;连续两年考核位居序列前三名的,单位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增加10个百分点;对单项重点工作和业务工作考核,位居全县或全市系统前三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格次确定为优秀。

    第三,建立干部实绩工作档案。按照个人填报、单位审核、组织复核程序,建立干部个人工作实绩档案。每年年底由干部本人填写《干部工作实绩档案表》,经单位审核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及县人劳局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如实记入实绩档案,对核实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实绩档案主要记录创新工作、特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实绩以及个人年度考核结果,重点体现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乡镇、县级部门横向排位情况。

    三条措施,落实凭实绩用干部机制

    机制贵在落实。坚持实践锻炼“育”干部、公开选拔“考”干部、争先创优“评”干部,积极落实凭实绩用干部机制。

    一是注重一线锻炼。坚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后备干部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急、难、险、重等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到乡镇、村和上级党政机关进行上挂下派锻炼,把大批干部推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通过实践锻炼检验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今年以实施“双百双千”工程和“五个全局抓”活动为载体,从县、乡镇机关选派了百名干部包抓百个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抽调千名干部包抓农村产业示范大户,共选派379名科级领导干部包抓旅游、招商、项目、产业(企业)、“三创”等重点工作,选派87名科级后备干部包抓55个重点项目和32个重点企业,抽调800名干部包抓712户农村产业大户。同时,对到龄或其他原因转任非领导职务的82名科级干部组织起来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因人确定主抓三创、城建、督查、企业、项目、产业。抽调12名即将转任和13名已转任干部,组成6个督查巡查组,由县考评办统一调配管理和考核,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分区分片定向督查巡查;选派50名已经转任或即将转任的干部,带领50名科级年轻后备干部,包抓50个“升级晋档、科学发展”重点村;组织13名转任干部主抓三创、2名抓城建、11名抓企业、7名抓项目,充分发挥二线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是实行公推公选。坚持“四推荐四差额”的选人方式,公推公选干部。“四推荐”即:县级领导署名推荐、单位党组织公文推荐、党政正职署名推荐个人自荐;“四差额”即:差额推荐、全委会差额票决考察对象、差额考察、常委会差额票决。今年两次在全县范围内对县水利局局长、民主镇党委书记、溢河乡党委书记、横溪乡党委书记、花里镇镇长、石门镇镇长、横溪乡乡长等7个正科级领导职位,采取组织推荐、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党政正职署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民主差额推荐;从106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后备干部中,将每个职位推荐票数前六位的作为提名人选,再按照职位13的比例实行全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确定21名考察对象人选;根据全委会票决结果,由县委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差额考察,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体酝酿;县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差额票决,当场公布结果,确定拟任人选。通过实行“四推荐、四差额”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和公信度。

    三是坚持争先创优。从今年起,按照实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每年从全县领导干部队伍中,评选出10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10名优秀部局长、10名优秀乡镇副职、10名优秀县直部门副职和10名优秀退居二线领导干部,将干部争先创优条件交给群众评价,全程公示,全位监督,表彰奖励,记入干部政绩档案,切实做到“干部干事行不行,交给群众评一评;实绩报得准不准,交给群众审一审”。同时县委决定凡是拟提拔干部必须是后备干部,凡是后备干部必须是优秀干部、凡是优秀干部必须是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的干部。向市委推荐县级后备干部必须从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优秀部局长中产生;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乡镇部门副职,优先纳入正科级后备干部序列;对优秀退居二线干部给予奖励,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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