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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公安机关努力服务经济建设

    作者:雷绍明 吴友伦 吕宣革 时间:2009-09-10 09:2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将整治重点工程建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优发展环境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不断强化整治、服务、检查工作力度,全力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强化打击力度,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建立严打整治机制。对侵犯高速公路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盗窃、哄抢、诈骗、侵占财物工地财产等犯罪活动,实行专案专办、挂牌督办、快侦快结。二是建立治安防控机制。加强对建设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协助他们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保卫措施、确保企业内部治安秩序平稳。据统计,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协助29处施工建设工地建立健全了安全防范制度。三是建立动态治理机制。在高速公路建设重点区域设立警务室,严厉打击侵害、骚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法行为,及时整治施工单位周边、沿线存在的治安隐患和不安全问题。
    强化服务力度,落实“三个上门”。一是落实送证上门。针对施工单位都在抢进度、抓产量,工作时间紧,加之单位离派出所较远的实际情况,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对有关涉及公安办理的手续、证件采取上门服务,为建设单位和务工人员节省了时间。市公安局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服务重点工程六项规定》,为建设施工单位提供了便利,受到了服务对象的欢迎。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简化手续、上门服务等措施为施工建设单位办理民爆手续300份,极大的方便了施工单位。二是落实普法上门。深入施工工地,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引导他们反映合理诉求,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共举办法制讲座28场次,发放民警温馨提示卡150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三是落实沟通上门。全市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到建设单位、施工现场与当地群众加强沟通联系,共走访建设施工单位102家,走访高速公路沿线群众500多户,排查不安全隐患96处,化解施工单位与当地群众矛盾纠纷107起。
    强化检查力度,做实“三个排查”。一是排查重点人。强化对辖区建设施工单位流动人口的信息登记管理,及时将流动人口的姓名、身份证、照片收集,录入管理系统上网比对,切实把流动人口纳入视线,使民警和用人单位对工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二是排查重点事。把重点放在工程发包、土地征用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上,积极主动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积极化解矛盾。三是排查重点物。针对重点工程建设工期长、爆破作业点多的实际,全市公安机关将民爆物品作为管理重点,紧密结合“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对高速公路建设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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