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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法律援助申请由“群众跑”变为“代办跑”

    作者:朱黎 时间:2022-07-05 08:21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没钱打官司想申请法律援助,材料一次递交不齐还得来回跑吗?想问问进度不方便跑法律援助中心怎么办?
      过去办理法律援助,群众必须先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符合条件了可填写申请表,再拿到村、社区、镇办盖章,然后还需亲自提交全部资料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等待审批,整个过程来回可能要跑好几趟。
      现在这些都不用跑了,石泉县司法局推行了“代办服务”,创新打造法律援助“升级版”,全面发挥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障和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
      构建三级服务平台。为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切实践行法律援助服务为民的宗旨。依托石泉县“县镇村”全覆盖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由担任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司法所干部、村(社区)法律顾问代为申请法律援助,避免申请人因材料不齐全、受理流程不知晓等原因反复问、来回跑的问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在接待当事人时,一次性告知其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受理流程、办理时限等。
      做实代办服务。群众可选择就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各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向当事人发放法律援助申请书、经济状况证明表,如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由服务人员代为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后,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县法律援助中心,于7日内进行审批,当事人只需联系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即可获知案件受理进展,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援助申请“零等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由“群众跑”变为“代办跑”,服务提质、运行增效。实现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取得了良好效果。
      提升群众“知晓率”。依托11个司法所及各村法律顾问,通过进村、社区和镇、街道等普法宣传阵地,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推动法律援助在解决群众困难、树立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更大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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