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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2-066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28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22〕10号 | 公开日期: | 2022-03-29 13:15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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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安政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行动方案。
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阶段性任务要求,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深入开展“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做到村庄内垃圾不扎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齐,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实现村村整洁、户户干净。到2022年底,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2%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自然村占比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各项管护机制初步建立,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显著增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建立市级推动、县区主体、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强大合力。
2.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充分发挥村两委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农村群众动力和主人翁精神,提升参与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尊重群众意愿,从农民自己易入手、易实施、易见效的环节开展,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有力有序推进环境整治。
4.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将人居环境整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教化约束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摆整齐。围绕“八清一改”,推动村庄环境由“清脏”向“治乱”拓展。一是清理乱堆乱放。全面清理村组道路、街巷、村委会等公共场所和房前屋后的柴草堆、垃圾堆、杂物堆。引导群众及时清理院内杂物和盆盆罐罐,做到农具物品有序摆放、整洁美观。二是清理私搭乱挂。对在村庄街巷、主干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私搭乱挂,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临时棚舍、废弃杆线、外墙吊挂物品进行清理拆除。三是清理乱贴乱画。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对农村“空中垃圾”进行规范治理,对各类广告牌的非规范宣传内容进行清理,对电杆、建筑物立面上的野广告进行全面清除。四是整治残垣断壁。依法依规对路旁和村内的断壁残垣、闲置宅基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
(三)改旱厕。一是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稳步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确保今年完成15321座改厕任务;不具备条件的村庄、院落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二是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坚持绿色、节俭、实用原则,因村因地因户制宜,选好适宜技术模式,不搞“一刀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户厕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积极推行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三是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四是强化日常运行维护。对已建成公厕要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设施完好,需改进维修的要抓紧修缮满足使用。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做到村内公厕日扫日清,厕所粪污及时清掏和无害化处理,降低疾病粪口传播风险。
(四)清污淤。一是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完成省上下达的4条国家级(含2021年已开展治理的)、2条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积极开展房前屋后沟渠、河塘清淤疏浚,采取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实施农村水系整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统筹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定期开展塘沟、排水渠等塑料杂物、漂浮物打捞清理,杜绝生活污水乱排,防止巷道积水,做到村内无污水乱排乱流,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三是开展农村散养畜禽污染整治。开展以人畜分离、畜进栏禽进笼、集中规范收集、储存畜禽粪便还田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散养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防止和减少散养畜禽粪便污染。四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确保2022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2年4月-10月)。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聚焦目标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实化举措,全面推进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2年11月)。全面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评,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巩固提升整治成果,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2022年12月)。 深入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的“五有”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二)加强协同配合。市、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发改部门牵头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抓好村庄规划,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住建部门牵头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农村与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抓好农村厕所革命,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民政部门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资金统筹。完善县级为主、中省市适当补助的财政投入机制,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推进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探索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主动作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
(四)深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传播媒介,积极宣传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姓身边故事。切实发挥基层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现将《“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安政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阶段性任务要求,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深入开展“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做到村庄内垃圾不扎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齐,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实现村村整洁、户户干净。到2022年底,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2%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自然村占比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各项管护机制初步建立,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显著增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建立市级推动、县区主体、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强大合力。
2.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充分发挥村两委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农村群众动力和主人翁精神,提升参与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尊重群众意愿,从农民自己易入手、易实施、易见效的环节开展,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有力有序推进环境整治。
4.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将人居环境整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教化约束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重点工作
(一)扫干净。一是深入开展庭院清洁行动。引导村民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做好“门前四包”,以“节日战”“特色战”等带动全面开展卫生大清扫、环境大整治,实现院落干净、院外整洁。二是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进一步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做到收运及时、处置规范,确保全市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健全保洁队伍,落实日常保洁费用,配备基本保洁设备,加强道路日常清扫保洁。依托卫生保洁员和“河长、林长、路长”等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夯实村道、片区、河道沟渠、交通要道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监督网格化责任。四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范围,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及就地就近处理、资源化利用路径。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二)摆整齐。围绕“八清一改”,推动村庄环境由“清脏”向“治乱”拓展。一是清理乱堆乱放。全面清理村组道路、街巷、村委会等公共场所和房前屋后的柴草堆、垃圾堆、杂物堆。引导群众及时清理院内杂物和盆盆罐罐,做到农具物品有序摆放、整洁美观。二是清理私搭乱挂。对在村庄街巷、主干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私搭乱挂,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临时棚舍、废弃杆线、外墙吊挂物品进行清理拆除。三是清理乱贴乱画。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对农村“空中垃圾”进行规范治理,对各类广告牌的非规范宣传内容进行清理,对电杆、建筑物立面上的野广告进行全面清除。四是整治残垣断壁。依法依规对路旁和村内的断壁残垣、闲置宅基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
(三)改旱厕。一是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稳步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确保今年完成15321座改厕任务;不具备条件的村庄、院落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二是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坚持绿色、节俭、实用原则,因村因地因户制宜,选好适宜技术模式,不搞“一刀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户厕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积极推行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三是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四是强化日常运行维护。对已建成公厕要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设施完好,需改进维修的要抓紧修缮满足使用。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做到村内公厕日扫日清,厕所粪污及时清掏和无害化处理,降低疾病粪口传播风险。
(四)清污淤。一是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完成省上下达的4条国家级(含2021年已开展治理的)、2条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积极开展房前屋后沟渠、河塘清淤疏浚,采取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实施农村水系整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统筹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定期开展塘沟、排水渠等塑料杂物、漂浮物打捞清理,杜绝生活污水乱排,防止巷道积水,做到村内无污水乱排乱流,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三是开展农村散养畜禽污染整治。开展以人畜分离、畜进栏禽进笼、集中规范收集、储存畜禽粪便还田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散养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防止和减少散养畜禽粪便污染。四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确保2022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2年1月-3月)。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分解落实任务,逐级夯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完善推进机制,有力有序实施。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2年4月-10月)。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聚焦目标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实化举措,全面推进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2年11月)。全面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评,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巩固提升整治成果,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2022年12月)。 深入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的“五有”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形成市级主导、县区主责、镇村主体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区)要扛牢责任,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当好一线总指挥,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办)要抓好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加强协同配合。市、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发改部门牵头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抓好村庄规划,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住建部门牵头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农村与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抓好农村厕所革命,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民政部门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资金统筹。完善县级为主、中省市适当补助的财政投入机制,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推进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探索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主动作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
(四)深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传播媒介,积极宣传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姓身边故事。切实发挥基层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核。“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市人居办牵头制定统一的验收和考核办法,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并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考核督导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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