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安康:推进机构编制纳入巡察全覆盖

    作者:肖义军 时间:2022-05-10 08:24 来源:市委编办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近日,市委巡察办、市委编办联合印发安巡办发〔2022〕1号文件,计划在本届市委任期内对管理范围内的党组织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巡察。
      三个环节构建链条。建立“巡前沟通、巡中参与、巡后督办”工作程序。巡察前,巡察部门与机构编制部门充分沟通,商定巡察内容,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机构编制政策标准、纪律要求和问题线索;巡察期间,按照“人员统一管理、工作统筹开展”原则,抽调10名机构编制骨干直接参与,聚焦主责主业,涉及机构编制有关重大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巡察后,将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向市委汇报、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并依据巡视巡察和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督办整改、调查问责。
      四种方式精准检查。每轮巡察历时约2月,借助巡察“尖兵”,灵活采用“查阅、对账、实勘、交流”工作方式,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查阅被巡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机构编制法规等文件、记录、纪要、档案,与组织、财政、人社相关职能部门数据进行比对,深入镇办或部门,实地勘查办公场所、标识标牌、机构公章、内网建设、实名数据、实际运行等硬、软件设置管理情况,对被巡党组织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开展“沉浸式”深度检查。
      五项内容突出重点。突出政治监督,重点从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五个方面,检查被巡党组织是否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是否在贯彻落实机构改革中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是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程序要求,是否擅自设立(调整)机构、违规超配领导、超编进人,是否严肃查纠整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通过看程序、看内容、看结果、看影响,做实“编制体检”,切实增强“编制就是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