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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坪镇按照全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安排,立足镇情实际,迅速部署落实,完成镇村两级林长体系建设,构建起覆盖全境的生态保护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绿色屏障。
充分宣传发动。“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茅坪镇将“林长制”工作推进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论述精神的有力抓手,党政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镇村干部党员会议深入宣传发动,通过宣传牌、LED显示屏、微信等多种方式让生态保护深入人心,有力推动林长制在镇村落实。
全面整合力量。镇党政主要领导任镇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派出所所长为镇级警长,各村党建联系点领导为区域林长,村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天保护林员为村级林长、副林长,全面整合党、政、警、村、公益岗护林员等力量,实行属地负责、分管负责和党政同责,让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各级林长分工负责和全社会参入有机融合,共同发力。
聚焦作用发挥。在各村显眼位置设立林长制工作公示牌,将责任人、负责区域、联系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林长按照分工和职责权限,督促生态护林员认真履职,有力推动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防火、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林长制”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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