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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县甘溪司法所千里维权

    作者:佚名 时间:2005-05-18 14:37 来源:旬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2005年2月,旬阳县甘溪镇柏木垭村村民宋德军在山西省灵石县坛镇乡槐树原村一私人煤窑务工不幸受伤住院,治疗两个月,用人老板迟迟不肯解决其医疗费用、误工补助及护理费等有关问题。无奈之下,宋德军与家乡村委会取得联系,村委会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镇主要领导立即安排司法所所长王荣坤同志、村主任李清湖二人奔赴山西援助宋德军。
      4月23日,二人赶到坛镇乡后,立即前去看望了宋德军,了解其伤情。在当地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调查有关情况,掌握了事实,明确了责任。随后,就宋德军的医疗费用、误工补助及护理费等与用人老板进行协商,经过多次交涉,对方只愿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而拒不承担其它费用。面对精明的老板,满眼伤痛的宋德军,二人陷入了沉思。农民工的权益如何来维护?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责任感,凭着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丰富的法律知识,王荣坤同志认真地查阅了《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再次与用人老板进行协商。在法律面前,推诿显得苍白无力。最终,用人老板同意承担宋德军住院所花医疗费用,同时一次性补偿误工费10000.00元。
      历时八天,二人历经艰辛,费劲口舌,凭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坚强的毅力,为宋德军讨回了公道,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交了一份圆满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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