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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六批)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2-20 15:41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六批)


      截止2021年12月18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2件,目前已办结17件,现将2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刘富群(已被扫黑办干警带走)建设的牛场位于秦岭南麓,该牛场牲畜产生的粪便直流排入月河,对河流造成了污染。在月河北岸历经30年修建的坚固的河堤工程,被他人挖沙采金,河堤被破坏。

    汉滨区

    恒口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12月10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牛场为安康东思牧业养殖场,散养山羊10只,牲畜粪便晾晒后作为肥料还田,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龙洞沟及月河交汇处水域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地表水II类标准。月河北岸河堤完整,河道保护范围内未发现挖沙采金行为,庆丰村段在实施月河快速干道施工,该项目施工手续齐全,未发现破坏河堤现象。

    不属实

    整改情况:恒口示范区加强辖区养殖场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加强河道河堤巡查管护,依法查处违法排放粪污和违法采砂采矿行为,保护月河河道生态,保障月河水质安全。

    X2SN202112100018

    2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郭家湾村五组组长和村委委员无任何营业证照,销售质量不达标的煤炭,销售区域覆盖安康全市,煤炭露天堆放,无任何覆盖降尘措施,粉尘四处飘散。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汉滨区

    汉滨区委2021年12月12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从事煤炭销售人为五里镇郭家湾村李某和李某某,经营地址位于汉滨区五里镇福海煤炭交易市场,持有煤炭销售营业执照,所销售的煤炭煤质合格,煤炭销往区域主要为汉滨区相关镇村。2021年12月9日二人将约15吨散煤露天堆放于郭家湾村五组北边火车路北侧30米处,采取了彩条布遮盖等简易防护措施,未发现粉尘四处飘散现象。

    属实

    问题查处情况:汉滨相关部门已进行查处,责令立即对露天堆放的15吨散煤进行清理。

    整改情况:经营人李某和李某某已于12月12日晚将该批散煤进行清运清理(退回供货商)。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五里镇纪委监委对郭家湾村村委会委员李某某给予诫勉谈话。

    X2SN202112100006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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