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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批)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2-15 21:46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批)


      截止2021年12月14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6件,目前已办结3件,现将1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安康市宁陕县关口上街,城投公司打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并将开发项目转给香城宁静公司,挖了县城周边的山并且破坏村民耕地进行盖房子。

    宁陕县

      经查,宁陕县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宁陕县城投公司负责实施,于2018年8月启动2019年开始实施,总用地面积240亩。经查,宁陕县城投公司在实施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过程中,因抢工程进度于2019年动工实施安置区“三通一平”工程中存在占用集体土地及农民耕地、坟地、林地等违法行为,其中占用集体土地13346㎡、坟地2700㎡,耕地6536㎡;改变林地用途496㎡。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宁陕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10月对宁陕县城投公司涉嫌未批先建、占用集体土地违法行为依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罚款123904元,对其开挖场地非法占地行为罚款133460.00元;同时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3346㎡集体土地。宁陕县林业局2021年5月对宁陕县城投公司未办理相关林地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96㎡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处罚款23808元,并责令2021年12月底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责任领导为宁陕县林业局副局长徐永慧(13700251292)。
       宁陕县城投公司已缴纳罚款,于2021年8月将违法占用的13346平方米用地退还宁陕县城关镇关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占用的2700㎡坟地、6536㎡耕地,宁陕县相关部门正在组织进行建设用地报批,目前用地规划已取得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并按程序报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完善相关土地、林地使用审批手续。宁陕县政府加强监管,要求项目单位对存在的涉土地、林地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未取得土地、林地审批手续,不得改变用途。
       问责情况:宁陕县委核查,认为县城投公司在实施棚改项目安置区“三通一平”工程中占用土地主要用于棚改环山消防通道及安置房建设,且已完成土地及居民住房、自留地、坟地征收补偿等,项目推进中均按程序上报县棚改指挥部研究,未发现干部因私违规违纪问题,相关执法部门对城投公司违法占用土地、林地行为及时进行依法处罚处理,决定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免于纪律追究。

    D2SN202112060052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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