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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安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1-10-20 至 2021-11-05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修改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安政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为全面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此全文公布。意见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5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保障中心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725000
      电话:0915-3265198
      电子邮件:466620858@qq.com


      附件:1.《安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解读说明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意见反馈:https://www.ankang.gov.cn/Content-2331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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