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镇坪县日前出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决定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确定集体林经营主体,使广大农民成为山林的主人,既可以让农民从林业经营中取得收益,也有利于促进林业的集约化经营,实现资源向资产的转化。
镇坪县现有集体林地1102801亩,占全县国土面积84.2%。从现在起用一年时间,镇坪县计划基本完成全县集体林权明晰产权的主体发展任务,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责权利统一的现代集体林业产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
镇坪县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走明晰产权与提高效益并重的生态型改革之路,管住国家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有权属争议的林地,放活人工商品林。对林业“三定”时已经分到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保持不变;对已经流转的山林,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予以维持;对群众意见较大的依法完善;对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对权属不清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确认。同时,尊重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可以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还可以转让经营权。规划为商品林的,农民可以选择单独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林权制度改革引导了全县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为镇坪发挥林业资源优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镇坪多措并举举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04-30 ]
下一篇:镇坪县开展生猪“一县一业”技术培训[ 05-05 ]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