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机事函〔2020〕138号)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安排,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机关事务“十三五”规划》(陕机管通〔2016〕37号)精神,系统梳理《安康市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时期规划》(安机管发〔2017〕5号)(以下简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改革发展成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开展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对标《规划》明确的任务要求,结合本县区机关事务工作进展情况,围绕以下方面开展评估。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全面评估《规划》关于办公用房、节能工作、公车改革、公务接待、服务保障、自身建设6个方面主要目标以及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特别是能够体现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取得的成效。
(二)重点改革任务推动落实情况。全面评估本县区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含机构及职能配置、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政策指导及理论研究等)、集中统一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领域改革等情况。
(三)典型经验和有益探索。聚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具体职能和任务分工,深入挖掘梳理《规划》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路径和经验做法。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思考推进《规划》落实中存在的困难,特别是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对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预计难以完成的目标进行科学分析;结合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要求,对“十四五”期间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思路以及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统筹做好定量和定性评价,确保评估结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一)成果形式。请各县区根据评估情况,统筹力量,认真填写《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评估量化指标》,形成总结评估报告1份(2500字以内)。
(二)时间节点。总结评估报告年度数据起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非年度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三)报送要求
1.请各县区指定1名总结评估联系人,于7月23日前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各县区负责统计、汇总本县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评估量化指标》,和本县区总结评估报告一并于7月29日前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同步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3.2020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于2021年1月10前报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1.“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联系人
2.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报告(模板)
3.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评估量化指标
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1日
联 系 人:暴升华 汪 荣 联系电话:0915-3212998
电子邮箱:akjgs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