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12345热线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办理结果

    作者:佚名 时间:2020-11-05 11:57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字号: 打印

      10月,共开展3期12345热线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分别邀请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柯玉富、平利县政府县长陈伦富走进12345,接听公众来电,解决相关诉求。邀请市人大代表谢蓉、市政协委员刘涛、市人大代表彭浩恒担任特约观察员,对活动进行评价评议。共接听群众来电33件,现场解答15件,形成工单14件,办结14件。经12345中心跟踪回访问效,来电人对18件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柯玉富接听11件,现场解答5件,形成工单6件

      (一)李先生建议“在金州路建设公共停车场”问题回复结果
      经核实,金州路属于较早建设的城市道路,两车道路面宽度有限,附近商铺较多,面积受限制,路边停车位无法实现。城投公司已在白天鹅广场后修建了少年宫停车场,李先生可将车辆停放在此处,待金州路后期改造我们将会尽量解决好周边住户停车难问题。


      (二)肖先生反映“鑫洲家园小区业主私设地锁”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肖先生反映的“鑫洲家园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停车位安装停车地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此前,业主向原水电三局自管物业缴费后可设立地锁,到2019年荣投物业公司接管后,原物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信息不全,且企业无执法权,故形成此问题。目前,物业公司向已设立地锁的业主张贴限期拆除通知单,待期限满后,将对手续不全的车位地锁统一拆除。


      (三)吴女士反映“张岭五区路灯改造后一直未亮”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目前小区室外照明灯已全部安装完成,物业公司现正在申请公共照明电表立户相关事宜,现阶段三局片区正在实施供电维修改造,待改造完毕后,公共电表业主缴费后路灯即可正常使用。


      (四)刘女士建议“优化滨江大道路边停车收费方式”问题办理结果

      为了车主操作便捷,安康泊车公司设置的停车费用支付方式有三种:一是自主扫描车上预留的机打小票交费二维码进行支付。二是路边配置有统一识别服的工作人员,可扫描收费人员胸前佩戴的二维码进行支付。三是二维码无法识别情况下,机打小票上有24小时服务电话,通过电话让客服人员帮您手动出场。为排除下雨造成二维码无法识别的问题,泊车公司已经将收费二维码全部更换成“三防”打印纸材质,具备防水性能;同时,安康泊车公司也正在积极对接智能化信息技术,争取早日开通公众号支付功能或停车相关小程序,为广大车主朋友提供更便捷的停车服务。


      (五)左女士反映“楼栋主管道堵塞污水反涌入家中”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左女士反映的主管道属于整栋楼业主共有,且责任明确,为楼上业主造成的堵塞,目前主要是维修资金来源问题。楼栋主管道维修资金属于大修基金范围,但是该小区为老旧小区,无业主委员会,且该楼属于水电三局还是房管局双方尚未达成一致,该楼栋业主物业费也未交给荣投物业公司,是否缴纳过大修基金未知。目前,本着为业主方便的原则,荣投物业公司正在协调有关单位,尽快明确该楼栋性质归属。此外还需要查询本栋楼是否有大修专项资金,如有资金需业主先提交申请,整栋楼栋业主签字才可启用;如无大修基金荣投物业可协助住户进行疏通,费用由整栋楼业主均摊。


      (六)曾先生反映“所购晏家坡小区房屋出现漏水”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物业公司已联系施工方处理,目前处于处理后观察期间,请曾先生做好配合,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小区物业反馈。

     二、陈伦富接听12件,现场解答4件,形成工单8件
      (一)周先生反映“食品加工厂异味污染”问题办理结果
      经查,平利县有山食品有限公司陈家坝二组自建商品房2至6楼出售给附近拆迁户,在1楼进行食品加工,主要将新鲜竹笋加盐腌制贮存后进行漂洗、添加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制成包装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并散发出异味。该公司于2020年3月购置一台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操作间内的异味经收集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中,发现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有产生异味的环节,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对该厂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避免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影响;二是保证空气净化设备正常使用,杜绝出现时关时停现象;三是定期到附近居民家中走访沟通,对居民反映的环境问题积极整改。该公司负责人现场承诺将按要求严格执行到位,避免生产过程出现影响周边住户生活环境的现象。


      (二)刘先生反映“耕地租期满未进行复垦”问题办理结果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2013年9月,凤桥村受安平高速公路第三项目部委托,与刘先生签订《安平高速临时用地租用协议书》,租用刘先生耕地1.14亩,期限两年,租金每亩每年1000元,青苗补偿每亩800元,实际支付该刘临时用地租金2280元,一次性青苗补偿912元,共计3192 元。协议签订后,高速公路项目部在该地块上建设了钢筋加工场简易厂棚。2015年9月,高速公路项目完工,在项目部清运物资过程中,刘先生以临时用地尚未复垦为由,扣留了项目部原本计划变卖的一辆铲车。之后,凤桥村三组村民刘某(刘先生之兄)发展养鸡产业需要用地,经相互协商,项目部将钢筋加工场简易厂棚转让给刘某,由其负责土地复垦问题。2015年9月15日,刘某与投诉人刘先生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租用该1.14亩土地用于养鸡,租用时间约五年,并在合同第六款写明“如不需在(再)租用此地时,甲方(刘某)将租用的土地复原到可耕地状态交还给乙方”。为妥善化解矛盾,经高速路援建办与刘先生协调,于10月28日将耕地内堆放物资进行清理,当事人双方表示满意。


      (三)汪女士反映“林权证补办申请无门”问题办理结果

      目前,林权登记属于不动产登记,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文件的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将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目前平利县林权证业务还在移交接收阶段,相关数据、档案资料尚在整理完善中。因此造成林权证补办业务滞后,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便。针对汪女士的诉求,县林业局及时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协调,县不动产登记局委托林业部门按照程序补办汪女士的林权证,目前已完成补办业务。


      (四)吕先生反映“邻居为二级残疾希望申请助听器及残疾证办理”问题办理结果

      10月22日,平利县政府县长陈伦富来到吕先生所反映的二级残疾人郝先生家中,为郝先生送去一台精准适配的残疾人助听器,安排县残联联系验配师对其听力进行检测和助听器调试,教会其使用方法,并现场将听力残疾变更为听力语言障碍多种残疾的办理流程告知郝先生家人,待其家人准备齐办证资料后进行办理,30个工作日可领证。


      (五)李先生反映“东大街广场路灯未开启”问题办理结果

      经平利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系路灯控制器损坏导致路灯故障,当即对损坏部件进行了更换,及时恢复照明。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对城区范围内所有故障路灯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故障路灯统一进行维修,确保正常照明,保障居民夜间出行安全;同时加强对照明设施的维护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六)陈先生反映“陈家坝村口设置门禁导致出行不便”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求助人陈先生父母住在城关镇陈家坝村一组马盘山景区内,为该地原始村民,以种植蔬菜为生。陈先生和其姐姐都已成家并居住在马盘山以外,逢年过节回来看望父母。2020年国庆节期间,在内蒙古务工的陈先生回家探亲,自马盘山景区大门返家时,因景区工作人员与陈先生不相识,要求登记身份证信息并询问有关情况,陈先生因此进行投诉反映。在核实清情况后,平利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要求马盘山农业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与陈先生联系,主动上门登记陈先生家所有成员身份证信息和车辆信息,录入景区门禁系统自动放行,自由出入陈家坝村一组。同时,10月底前对所有居住在景区范围内的陈家坝村村民开展登记摸底,建立人员及车辆信息台账,录入景区门禁系统,确保景区内村民的出行自由。

      (七)王女士建议“平利县医院增加透析机”问题办理结果
      目前,平利县医院现有场地条件有限,透析机配置已达到现有条件所允许的最大极限,可以透析的人数也达到最大饱和,透析设备常年处于超负荷运转中。下一步,县卫健局将督促县医院加快迁建项目建设进度,扩大透析室规模,以满足更多病人需求。


      (八)岳先生反映“产业路修建和安置点安装路灯”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岳先生系平利县广佛镇松河村六组村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该户2014年识别为贫困户,2015年脱贫,享受易地搬迁统规统建安置至广佛镇松河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区,目前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2016年广佛镇松河村实施产业路建设项目内容中含产业路3公里和垃圾场进场道路800米,这些项目均已实施并完工,但项目中不包含岳先生反映的到他承包地的这段路。岳先生反映需要修的产业路是指松河村村委会对面松树沟口上下到本户承包地道路,该地块无农户居住,2017年和2018年期间,村委会为便于群众耕种土地,曾经动议争取帮扶部门支持修建该路段,因村委会无力承担修路占地补偿和青苗补偿,个别农户不同意让出土地进行修路而未修建。2020年10月23日,广佛镇、松河村及村民小组相关负责人组织修路所需占地农户召开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岳先生父母),大家同意让出耕地修建一条2.5米宽砂石路,10月27日,机械已进场施工。松河村七组安置点共6个单元,各单元楼梯道照明灯未通电使用问题属实,因该安置点在建房设计时1至6楼楼梯道照明灯为一条电路接通,对于如何支付电费一事一直无法有效落实,所以未安装电表通电使用。镇村已联系电管所,确定10月28日将电表安装到位,后续管理及电费支出等问题将组织召开安置点住户会议,制定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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