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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区公交车投诉受理登记要素
知识标题: | 安康市城区公交车投诉受理登记要素 | ||
知识内容: |
1、详细询问、记录投诉事件具体公交线路、公交车号、公交站点,乘车起始地、目的地的具体地点,上、下车时间(或着装特征),车辆行驶方向等; 2、详细记录投诉内容; 3、询问乘客姓名、并确认来电或留联系电话系投诉本人电话号码; 4、将投诉人叙述的情况再次与投诉人核实,要求其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受理。 投诉调查:为保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规范公交车的经营服务行为,运管局一经接到投诉,将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和公交公司共同查看被投诉公交车视频监控,还原事情真实情况,记录调查结果并及时上报被投诉人员及车辆的调查情况。 投诉回复:若乘客所述与调查结果一致,投诉事实成立,责成公交公司严格按照企业规章《公交驾驶员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公交驾驶员运营服务违规处理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投诉处理须在规定期限五日内作出决定,并电话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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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 来 源: | 话务中心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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