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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申报材料

    知识标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申报材料
    知识内容: 初审应提交材料如下: 1.承诺书;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初审申请表; 3.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5.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产权自有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需附租赁意向书和出租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场所的地理位置图。 终审应提交材料如下: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终审申请表; 2、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3、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4、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5、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6、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以上资料属于国家规定的法规证照,需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余资料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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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