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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
知识标题: |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 | ||
知识内容: | 1、承办科室:产业股 2、咨询电话:3212650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所需手续::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0份)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0份、复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0份、复印件1份) 演员登记表及演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0份、复印件1份)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原件0份、复印件1份) 6、窗口受理→后台审核→窗口办结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汉滨区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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