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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河里有排放油污现象

    知识标题: 太子河里有排放油污现象
    知识内容: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根据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的,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理罚款,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保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环保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