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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注销

    知识标题: 许可注销
    知识内容: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二)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烟草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