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如何对医疗争议申请行政处理?
知识标题: | 如何对医疗争议申请行政处理? | ||
知识内容: |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等途径解决。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疔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市卫计局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上一篇:关于享受晚婚假的时间界定[ 09-01 ]
下一篇:新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也进行了细化…[ 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