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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信息调取制度
知识标题: | 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信息调取制度 | ||
知识内容: | 1.严守急救信息机密(病人的电话号码、住址、病人的病情,重大灾难、灾害、突发性群体伤害事件等),未经单位领导或者中心护士长同意,不得向外泄露。 2.严守单位内部机密(包括领导电话号码、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未经单位领导或者中心护土长同意,不得向外界泄露。 3.严禁向媒体透露各种急救数据和急救信息,建议媒体联系相关科室并向单位领导及中心护士长报告。 4.严守录音信息机密,未经单位领导或中心护士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取录音信息。 5.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人员查询出诊记录时,查询人需携带工作证与单位介绍信方可查询,调度中心打印出诊记录后由指挥中心盖章,并做好查询人单位、姓名、工作证、查询内容的记录工作。 6.个人不得擅自调取急救信息,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取急救信息或开据出诊记录必须按有关审批程序执行。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市卫计局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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