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按照市综治委提出的“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完善内部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整治,积极做好信访工作,使执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度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在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年初将综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综治工作的政策和文件,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支持综治工作;市局成立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综治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综治工作人员、责任、内容三落实。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全系统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机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传销、实施双创”等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安康”宣传工作。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制定了本单位《内保工作制度》,加大科技防范设施建设,局机关办公楼各楼层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重点科室安装了防盗门,重点部位安装了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全系统以食品安全和保稳定为重点,开展各类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475件,查获总价值17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取缔传销窝点84处,遣散传销人员10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刑事、行政拘留22人。在三鹿等问题奶粉清查中,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2万余户次,下架退市问题奶粉(液态奶)52.87吨,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2070起,协助消费者退换奶粉4336公斤,有效地维护了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市县分局领导深入基层解决具体问题,作好政策解释,把矛盾和隐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了队伍稳定;各级工商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帮助1000余名下岗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退役军人创业谋生,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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