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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四措施确保汉江水质

    作者:尹增卫 时间:2008-11-06 14:37 来源:石泉县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石泉县围绕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把汉江生态环境建设和水质安全保障工作做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强化责任,优化措施,确保了汉江水质达标。
    一是建立科学工作机制。首先,全面落实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全面监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机制,施行水污染情况通报和饮用水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其次,优化县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科学制定各乡镇、部门及企业减排控污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第三,县政府每年度与各乡镇、部门及基层单位层层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第四,将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兑现,全面夯实汉江水质保障工作基础。
    二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石泉地处内陆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工业化水平低,粗放式生产给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造成较大压力。按照全省“陕南突破发展”区域发展战略,该县立足县情实际,坚持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发展蚕桑、旅游等绿色产业,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注重强化源头管理,在招商引资中,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了项目会审审批、审批公示制度以及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严把选址关、审批关、验收关,严禁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入,同时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
    三是实施汉江水污染综合治理。首先,加强老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全面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突出重点行业治理,先后关闭了沿江、沿河的20多家小厂小矿,地方政府和企业累计投入环境治理资金480多万元,使10余户污染企业治理达标,对限期治理不能达标的17户企业予以关停;其次,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克服县财政紧张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建成一处小型垃圾堆放场,基本解决了城区生活垃圾向汉江直接排放的问题,同时为彻底解决县城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汉江的问题,投资200余万元规范了县城排污管网,对新建小区实行雨污分流,并积极编制上报《石泉县城污水处理厂可研报告》,争取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进程;第三,开展专项整治。实行随机与定期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汉江流域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河道采砂、水电开发等河道利用行业,同时积极开展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工作;第四,加强饮用水源管理。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管理部门职责,树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依法取缔或搬迁了保护区已建排污单位,经常性组织执法人员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打捞库区中的漂浮物,保证了饮用水源安全。
    四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经营绿色、建设绿色”战略,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工作,坚持山地生态建设与汉江水资源保护相结合,相继实施了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农林能源改造等一系列工程。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平均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平方公里,使汉江库区周边林草植被得到恢复性发展,汉江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汉江水质清洁,达到国家地表水Ⅱ水质标准,符合地表水使用功能,为实现汉江资源合理开发、保护和永续利用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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