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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评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安康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及产品进行了审核,经安康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市政府审议,现将2008年“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拟定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安康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0915-3216825)。已被评为陕西省名牌的产品,免评为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 安康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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