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汉阴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动力抓干部选拔任用,不断改进选人用人方法,科学创新干部荐才机制、识别机制、择优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确保选人用人的民主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创新干部荐才机制,发现人。一是创新干部初始提名制。结合乡镇和部门班子调整,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明确初始提名人选标准、提名程序等规定,使干部推荐提名过程更加透明、有章可循,从源头上保证提名干部的群众基础。二是坚持“三轮推荐”机制。采取会议民主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和单位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新提拔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双过半”原则,对民主推荐环节中,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赞成票中有一方不过半的不予确定考察对象,适度扩大民主推荐参会范围,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空岗预告制。公布空岗职位、任职条件,真正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避免以偏概全,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四是推行县委全委会票决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由全体县委委员和县级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委、县政府综合部门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实行集体票决。2005年以来,全县实行县委全委会票决县乡党政正职干部59人,从源头上保证了干部推荐环节的公开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创新干部识别机制,选准人。一是规范干部考察工作机制。精挑干部考察员,采取单位党组织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查、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汉阴县干部考察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实行持证考察。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制,届中、届末考察提前3天,日常考察提前1天发布考察预告和《干部考察(考核)承诺书》,预告考察目的、时间、对象、方法及参加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的范围。实行差额考察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考察对象多于拟任职数的原则确定对象,通过考察比较,实行好中选优。二是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对拟提拔使用的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公示7—15天无异议后发文任命,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对委任制干部坚持实行1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采取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干部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近年来,有2名干部因工作主观不努力、群众意见大被延长了试用期,三是创新干部一线锻炼机制。制定出台了《汉阴县科级后备干部一线锻炼暂行办法》,每年从科级后备干部库中选派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到急难险重岗位和乡镇一线进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干部的结合素质和执政能力。目前,已选派32名优秀年轻干部“上培下派”到县直综合部门、急难险重岗位和乡镇一线进行锻炼培养,在经济主战场上培养干部,从实践锻炼中发现人才,真正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创新择优汰劣机制,激励人。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凭实绩用干部,以公论选干部,研究制定了《汉阴县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汉阴县领导干部到龄转任非领导职务制度》、《汉阴县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实施意见》等,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广度和深度,真正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传统观念和做法,根据事业需要选干部,做到唯才是举,人岗相适。对重点领导岗位或超过连任期限的进行轮岗交流,对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安排、生活上照顾、管理上从严,充分发挥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余热。近年来,有4名超过连任期限的干部进行了交流或轮岗,79名科级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进一步拓宽了干部“下”渠道。二是实行科级领导干部谈话诫勉制。对于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群众反映强烈、实绩较差、民意测评满意度不高的等均作为谈话对象,对其谈话教育、帮助及时改正,在此期间一律不得评先和提拔使用。在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综治等方面被一票否决的班子予以整顿调整,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居于后两位于的予以免职。三是健全干部评价机制。制定了《汉阴县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汉阴县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制定以工作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评价体系标准,形成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职责规范,在一线考核干部、评价干部已成为一种固定的选人用人导向。同时,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等,切实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真正实现权为民用,在全县形成了“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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