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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水价改革进程,促进节约用水.汉阴县根据《安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按价发[2007]73),县政府2007年第三次常务会议审定的《汉阴县城区自来水新水价实施意见》。近日县物价局报经县政府同意就城区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发出通知,自4月抄见水量起执行。这次调整的供水销售价格由自来水基本水价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构成。水价中平均 增加水资源费0.3元/吨,污水处理废0.4元/吨,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新的水价分为五类,其中:居民生活用水2.1元/吨,行政事业单位3.6元/吨,经营用水5.1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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