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两次民主测评,规范干部调整配备动议关。第一次民主测评一般在每年年初,县委组织部都要组织参加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全体县级干部、科级干部、村(社区)干部及社会各界代表,对现任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第二次民主测评一般在每年开展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进行,县委组织部组织各单位、各系统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对本单位、本系统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在综合两次民主测评情况的基础上,组织部门根据人民群众对各单位、各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满意度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制定领导班子调整计划,确保干部动议环节更加规范。
二是两轮民主推荐,提高干部提名环节的透明度。第一轮民主推荐一般放每年都要进行的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县委组织部组织各单位、各系统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对本单位、本系统科级领导班子采取无记名投票和个别座谈的方式,对本单位、本系统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不定向全员民主推荐;第二轮民主推荐是根据领导班子调整计划,县委组织部派出专门的考察组,深入到拟调整配备班子成员的单位,进行差额定向全员民主推荐,把群众日常化提名和集中化提名有机结合。
三是一张署名推荐票,广开干部提名言路。为进一步扩大提名权范围,县委组织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县委常委及有关领导署名差额定向推荐科级领导,使每一位常委和有关领导都成为干部提名工作的主体。
四是八部门联合审查,严把干部提名质量关。通过对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署名推荐“三方”印证,县委按程序研究确定提名初步人选后,以书面形式,将提名初步人选名单提交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综治、计生、信访、审计、安监等八个部门,对初步提名人选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严防“带病提名”,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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