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考核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但过多过泛甚至没有必要的督查考核,会加重基层迎检负担,催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市考核办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聚焦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郭青书记提出的“八问”,坚持问题导向,保持刀刃向内,精准靶向发力,实实在在为基层减负卸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实践与成效
2019年是党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市考核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履行职能职责,最大限度为基层减负松绑。
一是聚焦“重点淡化”,压缩考核指标数量。坚持做到“党中央倡导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什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就聚焦什么、目标责任考核就突出什么”,对纳入市考的指标严格把控。除省对市下达目标任务、市委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其他行业部门安排的单项工作,不再纳入市对县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避免指标冗多繁杂冲淡“主业”。同时,对省上要求主体功能区不再考核的生产总值、工业增速等指标予以剔除,对指标之间关联度较高或存在包含关系的减贫任务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指标予以归并,对统计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不再定期对外发布的数据,如旅游收入增速等指标予以删减。2019年,循环经济发展区域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域指标总数较2018年分别减少14项、12项,市直部门考核指标平均减少5项。
二是聚焦“督查泛化”,减少督查考核频次。注重做到“捆绑督查、错位督查、随机督查”,全面增强督查考核工作实效。将省考、市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县区档案馆、平镇高速、安康新机场建设等情况捆绑进行督查;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或其他部门已开展脱贫攻坚、五城联创、扫黑除恶等工作不再进行专项督查,避免重复督查、多头督查;到县区开展督查一律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看资料、随机走访的方式进行,既看“门面窗口”也看“后院角落”。2019年,市考核办到县区、部门开展督查仅1次,并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暂停对汉滨区的日常考核督查。认真落实市委办《关于做好全市性考核检查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和《2019年度市级部门督查考核计划》文件精神,严格审核,严控数量,及时做好归口负责的省考市考指标督查考核备案审批工作,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压缩到40项。
三是聚焦“效能弱化”,精简考核评比项目。树立“大考核、大督查、大统筹”理念,推动考核督查从“单打独斗”向“抱团取暖”转变。2018年,在实行“三位一体”考核的基础上,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生态环保和秦岭生态专项整治、教育工作、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以及县(区)委书记履职情况等单列考核与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归并进行,减轻基层迎检负担。主动打破考核激励“吃大锅饭”的格局,规范各种评比表彰,带头取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设立的脱贫攻坚、“四上”企业培育、工业发展、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飞地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农业园区培育、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10个单项考核奖,只保留“目标责任考核创优贡献奖”,提升表彰奖项“含金量”。
四是聚焦“责任虚化”,拧紧责任落实螺丝。督查考核旨在传导压力、凝聚合力、推动落实。针对个别单位搞“责任甩锅”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同市委办公室对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事项和“责任状”签订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事项减少3项,清理市级部门签订责任状26项,斩断了向基层“责任甩锅”的路径。针对中央和省委巡视和“回头看”反馈有关问题,进一步突出对县区、部门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指标分值权重,深度贫困县、贫困县和摘帽贫困县由上年的5分分别提高到50分、40分、30分,循环经济发展区和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保指标分值由上年的8分、12分分别提高到10分、14分,市直部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由上年的10分提高到20分,并增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指标,引导各级各部门聚精会神打好“三大攻坚战”。
五是聚焦“方式老化”,改进预警监控措施。大力推行“互联网+督查考核”工作模式,推动督查考核工作信息化、智能化。上线运行安康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信息系统,省考、市考指标任务通过信息系统下达,各被考核单位每季度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市级职能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对各单位工作中产生的文件台账、影像资料等进行审核,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把功夫下在平时,也有效杜绝了年底考核“补资料、造假账”的问题。坚持“减负不减责、减负不减压”,继续实行省考、市考指标“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机制,每月对省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报市考核委员会各主任;每季度在《安康日报》《安康市政府网》通报县区主要经济指标排名,并以《报告单》形式将市级责任部门承担省考指标完成情况报送分管市级领导;对欠账指标制发预警提示单和预警督办单。2019年,市考核办先后制发预警提示单51份、预警督办单37份,向责任市级领导呈送报告单86份。
二、存在的问题
市考核办在减轻基层负担方面作出了一些努力,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个别问题反映较为强烈,主要表现有:
一是指标数量控压不易。一是指标体系冗多繁杂。目标考核是有效管理手段,对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考核奖金激励下,各单位都想借助考核推动职能工作落实,从而进入考核优秀序列。每年年初,各部门通过各种方式,都千方百计把工作挤入目标责任考核的“大盘子”。据统计,近年省考我市指标任务在60项左右,而市对县区考核指标在80项左右,导致考核重点不够突出、导向不够鲜明。二是常规工作转嫁移植。有的单位将工作任务通过“责任书”的形式,转嫁摊派给其他单位,自己从“运动员”变身为“裁判员”;有的单位把“市对县区考核”等同于“部门对部门考核”,将行业系统内日常业务工作夹塞到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有的市级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精简文会”的要求下,变相通过“领导小组”发文下达任务,“责任主体”变身为“督查主体”。三是单列考核种类繁多。2018年,除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归并进行的单列考核外,按照中省专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省考核办法规定,脱贫攻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10大专项行动、秸秆禁烧、“五城联创”、“健康陕西”、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工作、扩大有效投资等多部门多项工作进行了单独考核。2019年,依据“两办”已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扫黑除恶、松线虫防治、放心消费、西康高铁、“四好农村公路”、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蓝天保卫战等工作也将进入单独考核序列,单列考核工作预计达到20项。
二是多头督考禁而未止。一是督查考核有所重复。部门与部门之间督查信息不畅,“背靠背”造成重复督查督办。比如,个别市直部门在市考核办已下发《预警提示单》《预警督办单》的情况下,再次对县区进行预警督办,督办情况又抄送市考核办。二是督考形式改头换面。市委市政府规范督查考核文件下发后,“督导检查少了、走访调研多了”,但准备印证资料、汇报材料、实地观摩等环节一个不少;有的单位内部业务检查考评没有统筹整合,科室“走马灯”式检查,基层不堪其扰;极个别部门对统筹实施的组团式督查检查不适应、不积极,不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随意督导、变相检查。三是考核指标交叉重复。存在同一项工作内容不同单位反复考核考评的情况,比如,在党的建设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组织、宣传分别从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有单位反映:不同的检查需要相同的资料,党组织同一个会议或同一份文件安排部署的工作,需要准备多份备查。
三是督考质量有待提升。一是管控过度“痕迹化”。有的工作过于注重“痕迹管理”,把“有工作方案、有推进台账、有小结总结”“会议研究次数”“学习笔记字数”等可“后期加工”的内容列入考核指标,并强调“详尽完备”。资料堆积成山,督查考核时“照着目录点”,让考核对象反感。有干部坦言:“集体打扫卫生都需要拍照留存备查。”二是督查考核“走形式”。有的单位开展督考“沉不下去”,在实地核查中“客随主便”,按照被考核对象安排既定路线走,只能看到认真包装的“盆景”,很难了解到“森林”的真实情况。有的督考行程安排紧凑,质量服从时间,“走马观花”式的督考也影响了实际效果。有的部门并未承担省考指标任务和全市追赶超越考核点评任务,以行业系统“追赶超越”为由开展督考,结果运用停留在纸上。有的督而不导、调而不研,下基层不形成调研报告或制发工作通报,对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掌握情况提供不了参考。三是职能部门“和稀泥”。部分责任部门在考核中乐于“当好人”,向考核办提供的结果“分值相同、排名相同”,考核结果区分不了好坏优劣。2018年,市对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党的建设共性指标中有单位给13个县区均赋满分;3个市级部门因省考指标全面完成,来文请求市考核办突破考核办法规定,对未完成市考任务或排名靠后单位“免于扣分”;个别部门考核结果与考核办法“两张皮”,削弱了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三、对策及建议
精简考核、减轻负担关键在提升考核质量,考精考准考实,让制度发挥应有效力,推动任务落实而不增添基层负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完善: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扭转错位观念。督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要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加大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轮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源头上校准“关键少数”思想航标。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整治内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必须带头检视剖析,树牢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改进督查考核方式,科学设置评价体系,既着眼当前又谋划长远,引导各级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防止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宣传警示力度,促使“关键少数”以“正人先正己”的态度带头改进作风,达到“教育一片、引领一方”的放大效应。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指标准入。牢固树立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理念,坚持把政治考核贯穿始终,确保目标考核工作 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每年督查考核重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制定,引导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对县区、部门考核指标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年中除省对市考核指标调整外不得调增,确需纳入考核的工作由考核办收集后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两办”印发的单列考核办法进行全面清理,除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归并进行的项目外,每年单列考核事项控制在10个以内,特别是同一部门开展的多项单列考核予以归并。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控督考频次。从严落实督查考核计划申报和管理备案制度,推动减负工作由减数量、控比例向常态化制度管理转变。统筹督查考核资源,“两办”定期征求各部门督查计划,从有意向的单位抽调干部成立联合督查组,如党的建设由纪检、组织、宣传等单位联合,脱贫攻坚由脱贫、农业、教体、卫健等单位联合,重点项目由发改、交通、工信等单位联合,除联合督查外各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督查,联合督查原则上每半年安排1次。着力减轻被督查考核对象负担,日常督考内容和年度考核内容交叉制定,阶段性工作和经日常督查过的工作任务,年底不再进行考核,或是只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考核,避免基层重复迎接检查、重复准备资料。
四是强化纪律要求,提升督考质量。中办《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建立督查考核情况核实机制,每年由纪委监委牵头,将各级各部门接受督查调研公务接待情况与“两办”和市考核办备案审批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未按程序备案开展的督查调研,按照有关规定追责。探索建立督查考核质量负面清单,对考核结果认定“当好人”“和稀泥”的责任部门,视其情节轻重适度扣削减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且次年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时取消该单位指标或降低其分值权重;向“两办”和市考核办备案的督查或调研,应当形成督查结果和调研报告,督查调研“无果”的单位,此后的督查调研报备一律不再审批。规范各类督查检查通报,行业部门开展的督查通报由“两办”统筹制发,省考市考指标预警提示督办一律由考核办制发,提升督查考核结果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