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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八大法治环境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关于安康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龚 波发布时间:2020-04-10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支撑区域发展重要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法治安康建设,构建八大法治环境,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的重点和关键,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强化政法保障体系。市委政法委出台《安康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创新创造的活力。市检察院印发《在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明确通过依法批捕起诉、公益诉讼、法律帮助、法律监督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市公安局出台《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对户籍管理、出入境服务等8类业务进行流程优化。市司法局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优化法律服务,全力营造依法营商的社会氛围。一大批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保障服务政策文件,为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法治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新格局。抓住关键少数,坚持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市县(区)政府均建立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市委党校把法治课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阳光政府、信用安康。

  3、建立公平审查机制。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修订《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出台。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与中、省要求相统一。

  4、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发展环境。推行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了监管效能和公正性,逐步形成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5、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扎实开展“治乱”十大整治行动,去年共破获刑事案件2203起,刑事拘留2432人。扎实开展打“五霸”行动,破获涉“五霸”及暴力阻工类案件259起,抓获296人。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捣毁传销窝点23处,教育遣返涉传人员250余人。深入打击侵犯产权犯罪,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侦办侵权假冒类案10起,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6、优化企业法律服务。全市503个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为全省在安康的33个重点建设项目担任法律顾问。组建安康市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12名律师受聘担任市青创协会法律顾问,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安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法滞后于社会发展需要。我市虽然相继出台了《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安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两部程序法,以及《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三部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但总体上看存在立法领域不广、产量不多等问题。少数领域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需要,对加强企业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具体规章、措施不完备,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和改革创新实践的客观需要。

  2、良好法治环境尚未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尚未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理念还没有普遍深入人心。通过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化解争议没有形成社会共识,违规上访、围堵闹访的情况时有发生。社会治安仍需大力整治,偷盗抢、打架斗殴、强揽工程、阻挠施工等案件仍然存在。法律服务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全市有律师事务所25家,律师282人,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仅为0.82人,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没有很好运用,仅有少数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或设立法务部门。

  3、执法司法不公的情况仍然存在。从近年来通报违法违纪案件情况来看,执法司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有法不依、信息公开程度低、过程不透明、程序不规范、处理不公正现象;存在重检查、轻指导,重处罚、轻服务,承诺多、兑现少现象;存在办事效率低、吃拿卡要、故意刁难、选择性执法、以权谋私、漠视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当保护伞等问题,破坏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4、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还未广泛植入人心。从安康近年来商事纠纷案件分析来看,企业与企业、政府与企业、个人与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仍然经常出现不遵守执行合同、约定的现象,缺少契约精神的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政府一旦缺乏契约精神,对企业和投资者不履行承诺或者违反合约,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不利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严重阻碍经济健康发展。

  三、几点建议

  1、构建坚实可靠的制度环境。构建科学、务实的营商制度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前提和保障。善于运用地方立法权,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支撑。及时把通过实践探索的经验、举措通过立法,形成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加快城市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汉江水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积极回应市民期盼,针对近年来我市养犬伤人事件频发、物业纠纷多发的情况,尽早将城市养犬、物业管理、垃圾处理、信用体系建设等进行立法,让社会治理有法可依,让城市管理更有操作性,用更加精准的法治力量确保安康市民生活秩序更加安全,营商环境更加美好。

  2、构建依法合规的决策环境。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力争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表彰。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3、构建严格文明的执法环境。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原则,积极探索和推行综合执法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发生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重大执法事件和影响安康法治形象的负面法治舆情事件。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推进行政执法水平提档升级。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理顺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机构、监管机构三者的关系,建立衔接有序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各司其职、高效运转。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4、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不断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依法维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准则,理性反映自身诉求。坚持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公平公正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支持群众合理诉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和避免围堵、闹访现象,最大限度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强买强卖、强拿恶要、强揽工程、垄断市场、强收保护费和砖沙石霸”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给市场主体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5、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司法改革的每一项举措,依靠司法权威性和法律强制力促进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现。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构建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全面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构建“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新格局。司法机关平等看待不同涉案主体,让各类主体在案件中受到平等对待。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依法加强产权保护,严格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避免随意查封、扣押、冻结合法财产,杜绝差异性、选择性执法司法。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民营企业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缓刑”。

  6、构建优质的法律服务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经济发展和市场运行中一定会出现矛盾和纠纷,需要采取法律途径来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持公平的市场秩序。所以,要加大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增加律师事务所数量,壮大律师队伍。推动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创新建立“企业法治特派员”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依法治企、依法经营长效机制。发挥仲裁制度化解民商事纠纷优势,尽早成立安康市仲裁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运用调解、仲裁、复议等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使他们在遇到问题矛盾和法律纠纷时只要通过法治方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解决,从而信任法律的权威,巩固经营投资的信心。规范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寻求法律服务的群众体验良好。

  7、构建浓厚的法治文化环境。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履约守信的表率;重视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各类经济主体和公众用法治的思维、理念、方式去参与经济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真正树立法律权威思想,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能够做到守法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合法获取应得利益,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基础。

  8、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健全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将《安康市社会信用条例》纳入立法规划。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相关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在全社会构建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打造信用安康品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认真履行招商引资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严肃查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推进商务信用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管理、事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引导帮助企业自觉遵守契约精神,在经营管理中信守承诺,建立优良的企业信用,提高信誉度与竞争力。

  (作者单位:安康市司法局)